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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经三十四路与景中高速新区西互通出口连接线工程

【作者:兰州新区瑞玲建设有限公司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0-09 15:13:21  】

兰州新区经三十四路与景中高速新区西互通出口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兰州新区经三十四路与景中高速新区西互通出口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经三十四路与景中高速新区西互通出口连接线工程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瑞玲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道路设计速度为60km/h,按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1.160km;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道路交通及附属设施

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兰州新区绿化化工园区,南起纬五十路,北至纬七十二路

建设性质:新建;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质量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响分析

营运期应做好公路车辆的规范管理,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散失的货物对沿线水体造成污染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实施申报制度,严格监控;暴雨或阴雨天应禁止运输危险品的车辆上路行驶。

3)固废处置措施

针对各种货车在运输过程中洒落的颗粒物,及时清运至相邻的服务设施垃圾收集中转站,定期由环卫部门运往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噪声源40m范围的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可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5)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严格按公路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分段施工,先期施工完成后,立即完成边沟、排水沟及截水沟等防护、排水设施。施工营地的布设尽量租用当地民房,不能租用的在公路征地范围内布设,禁止损坏营地以外的地表植被,减少作业区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村庄自然道路进行施工运输,新开辟的临时道路及施工料场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治水土流失。

项目建设施工及营运期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到的占用耕地、草地补偿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合理绿化,以及临时用地的防护和恢复措施,其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5、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瑞玲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佩

联系电话:13919158439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119370505

邮箱:1977033571@qq.com

7、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表

3)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兰州新区瑞玲建设有限公司

2023109

附件1:兰州新区二级公路项目-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