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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30万吨石英砂项目

【作者:甘肃庆源立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0-30 10:00:21  】

年加工30万吨石英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1030日,甘肃庆源立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年加工30万吨石英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华亭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C

建设内容:原料堆场、生产车间(内设1条“年产30万吨石英砂加工生产线”)、成品堆棚等。

规模:年加工30万吨石英砂

2、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20237月,该项目取得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华亭分局的批复(华环发【2023293号)。20238月开工建设,于20239月建设完成,20239月开始调试运行。于20231020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3、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阶段总投资197.2万元,环保投资估算费用约15万元,环保投资占建设总投资的7.6%。验收阶段工程完成总投资为197.2万元,实际环保总投资19.5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9.9%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甘肃庆源立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30万吨石英砂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均与环评一致,项目无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处理

①破碎筛分加工过程粉尘

有组织粉尘主要是锤式破碎机、圆振筛等运行粉尘,锤式破碎机、圆振筛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②无组织扬尘

本项目运输道路、原料和成品堆场会产生无组织扬尘,本项目运输道路扬尘采取道路路面洒水措施;原料堆场、成品堆场顶部采用防尘网苫盖并洒水抑尘;小粒径产品堆场为封闭式车间;装卸扬尘采取加强管理、洒水抑尘等措施,石粉输送带头设置水喷淋设施,厂界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2、废水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清洗废水废水。

项目拟建1座旱厕,工作人员如厕使用旱厕,少量生活污水在厂区泼洒降尘;厂区设自动洗车平台和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各种作业车辆、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选用同类产品中的低噪车辆及设备。生产过程中噪声量较大的设备,均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通过建筑隔声可以削减其噪声贡献值25-30dB。主要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消音、减震等降噪措施。通过实施标准化作业、加强设备维护、正确使用机械等措施,使机械在较好状态运行,避免不正常设备运转。

4、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本项目废矿物油一经产生后交由陕西新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在厂区暂存;除尘灰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于20239月进行了废气、厂界噪声监测,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运行正常。

1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布袋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3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厂界周边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487μg/m3,厂界周边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1.0mg/m3)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检测结果,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间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年加工30万吨石英砂项目在施工及试运营期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年加工30万吨石英砂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要求及建议

1)做好后续运营期间危险废物管理和台账记录工作。

2)严格遵循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操作规程,责任到人,保证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甘肃庆源立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3.10.30——2023.11.28

                    联系人:许经理 13993315118  

附件1: 验收意见

附件2:年加工30万吨石英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